GRI

04
03 月
【資訊整理】永續報告書必須揭露的永續指標和氣候資訊
隨著《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今年起擴大適用於實收資本額20 億以上的企業,許多公司今年可能是第一次編製和申報永續報告書。

除了遵照GRI 永續報導準則編製報告書,證交所其實還規定了不同規模/產業的企業需要加強揭露的永續指標,也要求企業需要揭露氣候相關資訊。這些規範是否適用於您的公司?哪些哪些指標資訊必須取得外部確信?

本文特此整理相關資訊,帶大家快速掌握法規的最低要求!


資料來源:櫃買中心永續報告書專頁JYG 整理繪製(資料截至2023 1 27 日)


加強揭露特定永續指標
如上表,證交所規定特定產業(食品、化工、金融)及規模的企業,需要加強揭露某些永續指標。具體指標為何,應參考各自產業對應的法規附表。以化工業為例,應加強揭露之永續指標包括外購電力百分比、再生能源使用率、生產過程製造之有害廢棄物總量與回收百分比、職災人數和比率、對當地社區有顯著衝擊之營運活動、企業或其供應商為降低對環境或社會之負面衝擊所採取的作為等(詳見附表一之二)。

值得注意的是,證交所是參酌SASB 永續會計準則來制定這些永續指標的,因此,已在依循SASB 編製永續報告書的企業,可對照確認是否已有部門同事在負責蒐集相關數據。

不屬於食品、化工和金融業且實收資本額未達50 億元的上市櫃公司,雖然今年還不需要加強揭露特定永續指標,但明年起也要加入行列。有鑒於明年申報的報告書是要撰寫今年的情況,因此企業也應及早盤點是否已責成相關部門同仁,今年起就開始追蹤法規要求之相關指標和數據點。


專章揭露氣候相關資訊
《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的所有適用對象,今年起都須根據作業辦法附表二揭露氣候相關資訊,包括對於氣候風險和機會的監督治理、此類風險機會的財務影響、因應策略、氣候風險辨識評估流程、相關轉型計畫等。

該附表也要求企業揭露「範疇一」和「範疇二」溫室氣體排放量與密集度等資訊,惟今年起強制適用的企業僅包含:鋼鐵工業、水泥業、以及資本額達100 億元之企業。其他規模企業的強制適用時程、溫室氣體盤查邊界等資訊,宜參考作業辦法第四條之一。


永續指標和溫室氣體盤查的確信要求
透過第三方確信讓ESG 資訊多一層品質保證已是趨勢。

加強揭露永續指標的部分,如上表,食品工業(包括餐飲收入50% 以上企業)、化工業以及金融業揭露的「加強揭露永續指標」資訊必須取得會計師意見書。至於範疇一和範疇二排放資訊的部分,今年尚未有強制確信要求,但明年起,鋼鐵工業、水泥業、以及資本額100 億元以上的企業需要取得確信。

需要取得第三方確信的企業,可參考上市上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管理要點,了解確信機構須符合的資格條件、應依循的確信標準等資訊。



關於 JYG
JYG 是國際規範 GRI 認證培訓機構,也是 SASB 機構會員與顧問會員公司(雙授權)單位,從國際規範與機構評分來輔導企業推動永續。JYG 致力協助企業精準掌握國際 ESG 準則,展現企業影響力,持續關注各大國際準則協會的動態,提供最新資訊,歡迎各位繼續關注官網社媒及參與 JYG 定期舉辦之產業沙龍。



參考資料:
  1. 櫃買中心永續報告書參考資料:永續報告書規範對象與應加強揭露項目
    https://dsp.tpex.org.tw/web/csr/info_list.php
  2. 封面圖片來源:Photo by Scott Graham on Unsplash